| 走进广济


 我所成立于1996年,是湖南省最早成立的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我所现有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30余人,其中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10人,法律本科学历的15人,双学位的5人。既有多名从业经验在十年以上的知名资深律师,也有年富力强的青年律师,多名律师受聘担任各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我所自成立以来,坚持“诚信、务实、勤勉、尽责”的服务理念、坚持团队合作的执业风格,先后担任了各级国家机关、大型企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其他组织和公民的法律顾问;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民商、刑事案件,多案件被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案例库。我所与社会各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我所位于湖南省高级法北侧,有一流的办公场所,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通信、交通工具,拥有最新、最权威的法律法规库。

我所不仅具有执业经验丰富、业务水准精湛的专职律师,而且从内外知名法学院校聘请知名法学专家、教授组成专家顾问团,并和多家媒体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服务特色

我所设公司综合法律事务部、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部、知识产权部、金融保险部、诉讼仲裁事务部、非诉法律事务部等业务部门,各专业部均由执业经验丰富的专家型律师负责。凡受理的案件,由当事人指定或协商确定相关专业律师负责。各专业部分工明确、协作紧密,对所有案件采取集体讨论制定,由专业委员会共同讨论确定办案思路、方式、方法;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承办律师报请主任组织全体律师共同研讨;对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邀请我所专家顾问团参与会商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以专业的水平、用集体的智慧,以负责的态度、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优质高效的团队法律服务,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创造价值!

 

公司综合法律事务领域

公司企业设立组建、运营、变更、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事务;公司、企业规章制度完善事务;投资、上市改造改制、转让交易、债权债务处理事务;资信调查、律师声明、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劳资、财务、税务、保险等与经营密切相关的事务。

 


房地产及建筑工程事务领域




房地产开发、工程发承包、物业管理等公司的立项、运营事务;对项目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委托办理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事务;承办联建合建、工程承包、分包;房屋售楼、按揭、物业管理法律事务;起草、修改、审查设计、施工、安装、装修及工程监理等相关合同。


知识产权事务领域




 商标、专利、版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的侵权调查与索赔事务;注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许可使用、转让事务。


金融证券事务领域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保险机构的日常法律事务;商业、信用、抵押担保贷款;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信用证、信用卡、商业票据纠纷;住房、汽车等消费贷款;保险事故理赔;金融、保险等金融衍生产品。  


劳动合同、工伤事故事务领域

为劳资双方提供法律服务,起草与审查个人、集体劳动合同、培训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及保密协议 ;协助拟定员工手册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企业重组、并购、分立或合并、解散、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员工安置计划;协助制订或审查企业裁员方案;劳动保护、工伤及职业病方面的咨询;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纠纷处理。

 

诉讼、仲裁事务领域

所在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仲裁诉讼领域拥有一大批资深律师。自建所以来,律师承办了千件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等诉讼案件仲裁案件,其中多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疑难的案件,很多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同时,我所还在诉前提供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争议、纠纷预防方案诉讼中全程代理诉讼及仲裁案件,包括诉前调查、申请保全措施、代为提起诉讼、仲裁程序、应诉或提起反诉、反请求代为申请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的执行等


 

它专项法律事务

 

为公司、社会组织、个人提供各种专项法律服务,为企业集团提供法务协助,组建内部法务部门;为上市公司法务部、风控部、财产保全部、诉讼部提供法律协助等。

 

 

 

 


涉外民商事法律事务

 

本所美国加州律师Junfei  Li  (Sophie  Li)/ Attorney, California, U.S密切合作,为中国驻外公司、外国公司驻中国分公司提供所在国民商事法律服务,为国内企业涉外起诉应诉提供法律帮助。

 

经典成功案例 



成功为湖南共和实业集团、湖南投阳光集团、湖南维一开发房地产公司、长沙大和房地产公司等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大型酒店管理公司组建法务部门,成功为“维一星城”、“维一原山苑”、“常德共和酒店”“南岳共和酒店”、“张家界阳光酒店”、“华银园”、“金色屋顶”、“生活艺术城”、“万树丹堤”“中铝国际大厦”等房地产、酒店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近年来,我所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的件民商案件被选入该院案例选编,其中代理的湖南雄新建筑公司与金海海口长沙公司抵押权纠纷案收录于最高法院公报;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代理的湖南安福气门公司涉外合同纠纷案;在湖南省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先后代理的洞庭水置、金键米业中国银行湖南分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湖南湘投阳光集团、深圳阳光酒店等相关案件;特别是代理的临澧安福房地产公司借用资质连带责任再审案等疑难案件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本所律师代理的福建省天海欧康科技信息(厦门)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某包装机械公司、杜某实用新型专利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天海欧康公司与江苏某机械公司构成侵权而败诉。律师在接受福建省天海欧康科技信息(厦门)有限公司的委托后,不辞辛劳的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利用自己精湛的专业知识与睿智,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律师的代理观点,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海欧康科技信息(厦门)有限公司与江苏某机械公司不构成侵权,驳回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我所律师为某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与某航空票务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某保险公司与曾某等37人、某旅游公司、某运输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某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与黄某责任保险纠纷案,某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与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保险公司与某棉纺织厂火灾赔偿纠纷等系列案件中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得到一致好评。

我所律师代理的童某与湖南某医药电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黎某与湖南某医院劳动争议案件、杨某与湖南某职业学校劳动争议案件、曾某与湖南某建筑公司工伤赔偿等案件,在律师的努力和协助下成功调解,为单位避免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员工及时得到相关补偿。

我所律师为雷某夫妇财产分割进行律师见证,总金额过亿的财产,先协助双方达成分家析产协议,后进行律师见证,既为当事人快速处理了纠纷,又为当事人节约的大量的诉讼成本。




服务承诺:

诚信务实                   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                   精益求精

 

服务宗旨:

用我们专业知识与智慧    为您的事业保驾护航